房天下 >资讯中心 > 政策 > 正文

明起苏州居民实施 通迁制度

房天下综合整理  2015-06-30 12:42

中国江苏网6月30日讯记者昨天从苏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获悉,经苏州市人民 批准,从今年7月1日起,苏州大市范围内实施本地居民 通迁制度,本地居民凭合法稳定住所可以自由迁移 。

不久前,江苏省公安厅推出了“江苏公安机关改革惠民5项措施”,其中有一项措施明确要求:“全面实行省辖市范围内本地居民 通迁制度。”对此,苏州市公安局结合省 出台的《关于进一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意见》,以及省公安厅下发的“关于印发《江苏公安机关改革惠民5项措施》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经请示苏州市人民 批准,苏州公安部门于6月12日下发《关于在大市范围内实施本地居民 通迁制度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决定从今年7月1日起,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实施本地居民 通迁制度。

这项《通知》中规定,从下个月起,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本地居民,可以凭合法稳定住所自由迁移 ,其中“合法稳定住所”指“购买、自建、继承、受赠的产权房和 提供的保障性住房”,而且对合法稳定住所的面积不作要求。

苏州市公安局人口管理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本地居民 通迁制度的适用范围,指的是苏州大市范围,包括苏州市区、吴江区、常熟市、张家港市、昆山市、太仓市。针对的群体是苏州大市范围内的户籍居民。

和以往苏州公安部门出台的户籍政策相比,本制度是对2010年市公安局制定的《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 迁移管理规定》(苏府办〔2010〕301号)的进一步完善,其区别在于本制度取消了《苏州市户籍居民城乡一体化 迁移管理规定》中对房屋面积75平方米的要求。

【延伸阅读】

苏州十年来重大户籍调整一览

2003版户籍准入登记

2003年4月,《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出台,规定苏州申请 迁移实行条件准入制,申请的基本前提是在本市具有合法固定住所、稳定职业或生活来源。

买房:单身人员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达到50平方米以上、已婚人员达到75平方米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参加社保、医保公积金,具有合法稳定的经济收入的,即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纳税:在苏州市区 人民币50万元以上或累计纳税5万元以上,并拥有合法固定住所的人员,即允许其本人、配偶及其未成年或待业未婚子女整户迁入。

投靠 :2003版户籍准入办法对投靠人员没有做任何限制。

2007修订版户籍准入政策2007年9月,苏州市公布了修订后的《苏州市户籍准入登记暂行办法》,一直沿用至今。

买房:政策调整后,购买市区成套商品房面积须达到75平方米以上,取得房屋 权证3年以上,且被单位合法聘录用3年以上,按规定参加社保3年以上,才可迁入。

免责声明:凡注明“来源:房天下”的所有文字图片等资料,版权均属房天下所有,转载请注明出处;文章内容仅供参考,不构成投资建议;文中所涉面积,如无特殊说明,均为建筑面积;文中出现的图片仅供参考,以售楼处实际情况为准。

房天下APP优惠多,速度快

买好房,就上房天下fang.com

关注常熟特价房官微

新房、二手房、租房、特价房大平台

文明上网理性发言精彩评论

亲,登陆后才可发表评论哦~,立即登录

发布已输入0/200

相关知识更多>>
新闻聚合换一换
关于我们网站合作联系我们招聘信息房天下家族网站地图意见反馈手机房天下开放平台服务声明加盟房天下
Copyright © 北京搜房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Beijing SouFun Science&Technology Development Co.,Ltd 版权所有
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电话:400-153-3010 举报邮箱:jubao@fang.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