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调整预期、双侧调控、规范市场、健康发展的思路,通过对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15个方面采取系统性稳控措施。
近苏州要限购的消息传疯
连澎湃新闻都报道了
这次是来真的吗?!
今天下午,《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正式发布。
今天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按照调整预期、双侧调控、规范市场、健康发展的思路,通过对土地供应、土地竞价、预售管理、价格管理、购房信贷、公积金贷款等15个方面采取系统性稳控措施。
本意见自2016年8月12日起实施,购买新建商品房、二手房以及申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统一以网签合同时间为准。
“新政”到底有如何变化
大家跟着小编来“先睹为快”吧
对于购房者来说关心的
内容主要是信贷方面的内容
下面来划重点啦!!!
按照居民家庭购买商品住房的具体情况
信贷政策分成4种情形实行
首套房贷款未清
(一)居民家庭首次购买普通住房(从未购置过住房),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的低首付款比例保持20%不变。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比例保持30%不变:
1.有购房贷款记录、但申请贷款购房时实际没有住房的居民家庭;
2.已有1套住房、但没有购房贷款记录的居民家庭;
3.仅有1套住房、虽有住房贷款但贷款已结清的居民家庭。
(三)居民家庭拥有1套住房且相应购房贷款未结清,再次申请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购买普通住房的,低首付款比例,苏州市区(不含吴江区)由40%调整为50%。
(四)居民家庭已有2套及以上住房且购房贷款未结清的,继续停止发放“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
首套房不受限制
购买第2套房须提供
相关纳税或社保缴纳证明
新规明确:非本市户籍居民购买套住房,不受任何限制;非本市户籍购买第二套住房,必须提供相关纳税证明或社保缴纳证明。
具体要求为: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申请购买第2套住房时,应提供自购房之日起前2年内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1年及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城镇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开发企业在签订购房合同时应认真审核购房人资格,购房人违反限购规定或购买超过2套住房的,登记部门不予办理产权登记手续,开发企业或购房人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苏州市引进的各类外来人才,凭有关证明文件参照执行户籍居民购房政策。
调整公积金贷款政策
新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调整个人可贷公积金额度计算方式,统一按公积金账户余额倍数计算;
对第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首付款比例从不低于住房总价的20%调整为不低于住房总价的30%,贷款利率从执行首套房贷款利率调整为按首套房贷款利率上浮10%执行。
此次实施的《意见》除了对信贷政策和公积金政策作了一些调整,在供应侧方面,主要是加大土地供应、抑制过热的土地需求
土地出让政策三大调整
2016-2018年均供应住宅用地400公顷左右;
竞买保证金由20%提高到30%或以上
首付款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
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内;
优势地块设立市场指导价
在该《意见》中,前3条主要针对土地市场。
其一是加大土地市场供应。根据前几年房地产市场的供需状况以及近期市场状况,按照供需基本平衡、供略大于求的原则,市政府制定了2016到2018年三年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平均每年400公顷左右,较2013-2015年期间年均实际供应住宅用地增长了18%左右。并且,该计划向普通住宅用地倾斜,加大普通住宅用地供应(不低于70%),以进一步稳定市场预期,保障普通商品房的刚性需求,促进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同时,住宅用地供应计划实行动态管理,实行中将根据房地产市场供需状况作适时调整。
该《意见》要求科学把握土地供应节奏和住宅用地的结构,适度控制供地批次,增加每批次的土地供应量,从而引导商品住房开发建设和市场销售节奏更加均衡有序。同时,还要求强化供后监管,严格规范土地供后的跟踪管理,督促开发商及时开发建设,严肃查处违约行为,切实保障普通商品住宅的有效供给。
其二是调整土地供应条件,主要是提高了住宅用地出让竞买保证金和出让金首付款比例,并缩短了全额出让金支付期限。住宅用地竞买保证金由现行的20%提高到30%或以上,土地出让金首付款由现行的50%提高到60%或以上,同时全额土地出让金支付期限调整为3个月内,这些举措旨在促使开发商拿地时更为理性,并且要加快开发建设进度。
其三是引导土地出让理性竞价。针对前一阶段苏州部分地区房价、地价上涨较快的现象,按照中央关于进一步稳定房地产市场的精神要求,苏州有关部门进一步细化出让方案,并在现行网上公开出让集中竞价的操作模式基础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调整完善土地招拍挂出让方式。
对区位优势明显,市场竞争力强的部分住宅地块,土地出让时会设定并公布市场指导价,出让成交价格超过市场指导价时,在出让文件中明确全额出让金缴付期限缩短为2个月。对出让成交价格超过市场指导价的不同幅度,明确差别化调整商品住房预售许可条件,即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不含市场指导价)的,工程结构封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土地出让成交价超过市场指导价10%(不含10%)的,工程竣工验收后方可申请预售许可。
而当公开出让网上报价超过市场指导价25%以上时,中止网上竞价,转为网上一次报价方式确定土地竞得人,由竞买人在超过土地出让市场指导价25%以上再作一次报价,以一次报价中接近所有一次报价平均价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以其所报价格确定为地块竞得价格。具体报价规则另行制定,近期将会与土地出让公告同步发布。
《关于进一步加强苏州市区房地产市场管理的实施意见》
“新政”的影响
当然,小伙伴们关心的还是房价啦,
新政对房价会产生什么样的影响呢?
让我们结合一下
合肥、上海、深圳等已经调整政策的城市
谨慎预测一下
1、房价将告别疯涨
开发商们称,从6月份开始,苏州市场已经出现下滑,成交量持续走低,新开的楼盘都是采取低开的方式,苏州市场已经进入调整期了。
2、投资客的冬天提前到来
会使后续购房市场环境净化,防范各类炒房需求大规模进入。投资客的春天已经远去了。
3、开发商拿地会更谨慎
土地竞拍的新规会增加开发商的现金流成本,使得开发商举牌会更谨慎,同时也会促进开发商联合拿地。
4、购房客观望情绪加重
楼市进入调整前期,新政可能会影响购房者意愿,加重整个楼市的观望情绪,成交量有可能会再度下扬。
新政已出
你是果断出手还是继续观望呢?
买房是人生大事
选中合适的楼盘才重要
万万不可盲目出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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