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房地产开发企业:
为进一步规范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交付使用备案管理,维护商品房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苏州市商品住宅交付使用管理办法》、《常熟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办法》等规定,我处对商品房预售许可及交付使用备案相关申请资料进行修改完善并制定新版。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预售许可时,应填报《常熟市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常熟市商品房施工进度现场踏勘表》等相关表格并提供监理单位出具的《投入开发建设资金符合规定条件的证明》以及与商业银行签订的《商品房预售款专用账户监管协议书》。
二、开发企业申请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时,应至市房管处领取《常熟市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表》,填报后请相关部门盖章确认验收合格并提交其他验收资料。
三、本通知自2016年1月1日开始执行,执行前已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或领取《常熟市商品房交付使用备案表》的无需重新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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